女神護衛
讀書讀到大腦皮層快變成布丁,所以寫篇評文來轉移一下注意力,同時還可以放鬆。
而且看過鵝考的『女神護衛』之後,就一直想寫這篇文,這契機也算是種動力。
這部小說是東X的『L之Q想』以後,(我所聽聞)冒險者天堂第二部引起抄襲批評的小說。
其實到底抄襲哪部,我並不是很清楚,但是光是聽到冒險者天堂上的朋友們一句「實在是像到爆」,我就大概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大家想想創作到底是怎麼回事?先不用討論到抄襲,只要討論著作權觀念即可。
在沒有印刷術和商業化出版社這種東西以前,想讀書的人要自己買紙跟筆來抄寫,越熱中於讀書、吸收知識的人,越愛抄書。也就是說,違反著作權程度和熱中知識的程度,乃是成一種絕對倍比的關係。
而創作者多的是不計較獲益得失,都很樂於把自己的著作與世一同分享。
因為著作只是一種人生必經之路,把自己的人生經驗、或是寶貴的知識,用可以跨越時空與肉體限制的方式,傳承下去。這是一種「為人之道」。
所以創作是不收報酬的。
但是,不收報酬的作品,就無法商業化,就好像部以吸引票房為口碑的藝術電影,甚至是台灣這種「手工型」電影,往往品質都會相對的「粗糙」。可是所謂的粗糙,就例如小說吧!到同人展走一圈,雖然原創性作品少,但是很多作品的技巧、娛樂性、豐富度,都不輸給商業化作品,我就曾經抱一疊回家,結果我母親一看,就嫌棄它們的封面:「那麼差的美工也敢拿出來賣錢?」
所以創作會走上商業化,是一種趨勢,而不是一種正確。
我並不是要鼓勵大家抄襲,而是希望大家先不要用憤恨指責的眼光,來評斷任何一部引起這類爭議的作品。
「驚聲尖笑」系列,到處都在抄襲,而且抄的明目張膽,只是因為把故事的橋段結尾改成餓搞,就免除了抄襲的批評,甚至獲得好評,這不正是「抄襲無罪」的最佳例証嗎?
其實這是因為大家模糊了模仿、參考、與抄襲這些行為之間的界線,這三種行為中,任何一種創作方式,其實都可以用相對的策略來使它除罪化,例如作者常常再作品前後交代自己的這部作品其實受到了哪些作品的影響,這即是種「參考」,刻意模仿某部作品時,不能原字照抄,要盡量改用自己的詞句、觀點、意識形態,甚至可以改良原著的許多缺陷,至於「抄襲」,請看「驚聲尖笑」。
創作本來就不是在考驗大家的原創性,而是供大家有一個對大眾論述傳講的窗口。
難道今天某人寫了篇小說,劇中一開始就從主角早上起床開始,然後描述他起床之後作的事,還有心理歷程、藉著房間的擺設來間接呈現主角的特質,(這是電影「口白人生」的開頭,該片獲得金球獎多部提名,可惜被其他大熱門打敗,)所以後世的創作一律不許用「主角早上起床開始」為故事開頭嗎?
關於這部小說有抄襲之嫌一事,我講到這裡。
因為提到了「對大眾論述傳講的窗口」,我就以這個為契機,繼續寫下去。
文以載道。
第一個把這句話寫入文章,並且傳訟後世的人,(好像叫韓愈,)自己就誤解了這句話的意思,更何況是我們後人?所以每次提起這句話,大家都只覺得看了礙眼、八股。
一個問題解決所有的結──道是什麼?
古有云:盜亦有道。
文以載「道」,但不是專指聖人之道。
小偷、搶匪、亡命之徒、醫生、貴族、王公將相、市井販夫走卒,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就連「天」都有其專屬的「天道」。
『鴛鴦大盜』最後,華倫比提和愛人被聯邦調查局的幹員亂槍暗中打死,(聯邦調查局根本不打算活捉他們,也根本不給他們投降的機會,見到殺無赦,)十幾年後,寇特羅素卻扮演貓王狠狠的搶了拉斯維加斯一票,然後和一個單親媽媽遠走高飛、消遙下半生。
前者是藝術,後者純粹就是商業化。
前者持守亡命之徒之道,後者──劇中腳色就算有意志,恐怕也無法持守,畢竟他們是活在人為操控的世界中,聯邦調查局再精明,也會犯下腦殘的錯誤,局面再絕望,也會出現不可能的生機,所以一切再最後都變成了成功逃脫拘捕、在豪華帆船上意氣風發的姿態。
華人世界,也就是專指吃過了以功利主義為無限上崗的士大夫科舉文化之毒的我們,對於所謂的「人生之道」,其實觀點是很狹隘的。
最近正好又看過一部日本漫畫,叫做「殺手外道笠」,講一個出生非常艱苦、受盡世人白眼的小孩,長大後成為一個專門從背後捅人刀的殺手;大家可能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就是殺手嗎?」可是日本是個非常尊重「極道」的文化,只要到官府丟了討伐狀,即使殺了幕府大將軍,官府恐怕也無能為力,只能讓親人自己復仇,所以所謂的殺手其實就是打手,暗殺是種無法被接受的行為。所以「外道笠」行情很熱(殺人一定成功),但是懸賞他人頭的人更多,第一集最後,一對兄妹從主人家中逃跑,主人下了格殺令,把男的打死、女的抓回來,結果逃亡中的哥哥見到「外道笠」,竟然起了歹唸,想要暗算「外道笠」,然後拿著賞金遠走高飛。
可是暗算不成反被殺,看到這一幕的妹妹嘶聲竭力的詛咒「外道笠」,抓到她的僕人們卻是個個默不作聲,打好了算盤想要回去帶更多人來,捉拿「外道笠」,換取賞金和替家族帶來名聲。看出這點的「外道笠」二話不說提刀殺了僕人、救走妹妹,把她帶到一座破廟中準備迎接一場血戰,並且告訴妹妹:「我不會讓妳死的。」
結果,「外道笠」全身是傷,妹妹看了非常質疑:「丟下我,以你的腳程,絕對可以甩掉這些人,可是為何要留下來?」結果很明顯,就是那句「我不會讓妳死的」。
血戰結束,竟然是妹妹出手從背後暗算最後一個敵人,救了「外道笠」一命,而且還在血泊中僅僅抱住「外道笠」、留下感激的眼淚。
這個例子如果難懂,大家不懂我想表達什麼,那再換一個吧!
『幽遊白書』,暗黑武術大會篇,準決賽前,幽助接受了幻海最後的考驗,結果搞得全身是傷。一堆女飬們撿到了幽助,可是卻抱著好玩的心態把幽助丟給盈子照顧,然後因為意外,幽助就這樣倒在盈子胸口──這個可以一巴掌把地球上最強的男人打翻兩個跟斗的女人,竟然就這樣莫不吭聲、裝作啥事都沒有。這恐怕是充滿洋鋼味的黑暗武術大會篇,最浪漫的一段。
如果是華人寫的小說,特別是現在的網路小說,一定要把主角送回飯店、弄得乾乾淨淨,然後打通客房服務,要他們安排一堆連作者自己都沒見試過、搞不清的東西,確定文字上閱讀起來一定很羅曼蒂克後,再去赴約。
所謂的道,只存在意氣風發、不可一世的貴賓席和指揮台上。
至於人人最渴望的情,其實都是紙醉金迷、虛華奢侈的堆積。
所謂的「法」(就是道)和「情」已經淪落到這種水準了,夾在中間的「理」,我想就不值得去論述了。
隨便撿一部小說來,我幾乎都有辦法用推論的方式,從這些小說中呈現出這個邏輯與模式。
可是寫了這麼久的五流評文,抨擊了那麼多歪歪小說,我領悟到一個和創作無關的道理。
「人無法超越自己的既定認知,和天生就受到的侷限。」
就好像「人活著的目的就是要超越自己天生的所賦予的困迫,然後替自己謀得更好的物質生活、與更高的社會地位。」這幾乎是每個人有形無形中,都會接收到的指示和價值觀。即使是我自己動手寫小說,也免不了受到這點的拖累,而讓作品走樣。
如何做好自己當下的本分,反而不是那麼重要。當個農夫?當個廚師?當個服務生?······真正的歹惡並不是「為非作歹」,而是安於平凡和低下。
貴族有貴族之道,平時要用心於學問和政事,學習如何治理、如何統治,上了戰場也要比一般士兵更不怕死,而不是滿心於自我陶醉,以為自己真的比所謂的平民優越,以為自己有權力理所當然的橫財暴斂。
把貴族之道丟棄後,走到主角面前的一個比一個膿包,一個比一個該死,並不是因為他們遜,而是因為他們就是貴族。
『女神護衛』當然還沒有作到完全「文以載道」的境界,可是它至少已經成功的點出了這點。
貴族群中的腳色,之所以有特別的焦點,並不是因為已經有一堆人被劃分成要提早領便當、有一堆人注定要成為主角的夥伴,所以提早領便當的盡量膿包兼渾蛋,而夥伴們各個一出場就是人模人樣,而是因為這是種忠實描寫「貴族之道」的創作基本。
忠實、樸實、老實,隨便什麼詞都可以。
作者那段讓主角「免費吸冰淇淋」的情節,寫的不但搧情(但不下流),而且把「便宜主角」的事寫得「很理所當然的」。
很多事情都可以理所當然,就好像金庸可以讓武林豪傑們在真相大白之後還毫無轉圜餘地的一直仇恨蕭峰,打死敵國首領之後就可以不守禮教約束、和自己的師父共結連理,一堆武林中人聞之色變的邪道魔頭到了主角面前就變成形容可愛的喜劇腳色。
『女神護衛』中這段吸冰淇淋的情節,太理所當然,把「男女之道」當成什麼?只有女方在因為感到快感而發出聲的那一瞬間才合乎真實,其他都只是在強把女方當作主角的專用的衛生紙、極力的用文字鋪陳「這是種無可避免的行為」之合理性罷了。
幸好,這只是第一集。我當然不是強要作者安排主角爲這段淫情艷遇負責,但是合理的安排和選擇還有很多,期待作者會作出什麼樣的決斷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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